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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4小时审结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时间:2019-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周某某等10人恶势力团伙案在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指派分管检察长及两名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共40余人参与旁听。

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周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石某、陈某、李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滁州市区范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琅琊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准确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精准。在审查起诉环节,承办人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权利义务同步告知各犯罪嫌疑人,并就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和签署具结书可从宽处理政策向各嫌疑人深入讲解。经过充分的庭前工作,10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使该案得到及时高效办理,庭审用时不到4小时,既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的决心,又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庭审现场一)

(庭审现场二)

(庭审现场三)

(庭审现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