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0.5 |
| 10 |
| 10 | 0.5 |
|
|
|
|
|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未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我院今年去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4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未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定期修理费用较固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案车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未变动原因主要是今年去年均无购买执法执勤车辆计划。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招待经费的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区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琅琊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琅财行〔2016〕282号)、《关于调整琅琊区区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琅财〔2020〕3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