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30.80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9.8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19.80 |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80万元,增长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9.80万元。本次公开“三公”经费为部门汇总数,包含人民检察院本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无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我院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支出。该项经费预算根据区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我院未使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4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勤俭节约,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招待经费的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区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琅琊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滁州市财政关于印发滁州市直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琅财行〔2016〕37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272.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数已久,修理费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办案车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我院现存一辆已老化严重,反复维修仍不能维持正常使用的车辆,故计划重新购置一辆新的执法执勤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本院办案用车需求。
联系方式:人民检察院
政务公开邮箱: ahlyj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