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21-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10
7.2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
0.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
6.9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6.95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及公务用车改革。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0.25 万元,占 3.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6.95 万元,占 96.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 2019 年度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2019 年度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 0次,累计出国(境)0 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区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琅财行„2018‟63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 0.25 万元。与 2019 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4 万元,下降 57.63%,下降(增长)的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招待经费支出。2019 年度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 4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3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人次),主要是用于交流检察工作。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30 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琅琊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琅财行„2016‟282 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95 万元。与 2019 年度预算相比,增加 0.27 万元,增长 4.04%,增长的原因是保留车辆车况较旧,维修费用较多。2019 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侦查办案、应急处突、督查检查等执法执勤工作。2019 年底,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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