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5.5

12.80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8.5

0.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

12.4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

12.42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及公务用车改革。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2.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42万元,占97.0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一致,一致的原因是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琅财行〔2018〕6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12万元,下降89.14%,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各地检察机关单位调研交流检察工作。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琅琊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琅财行〔2016〕282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42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58万元,下降26.94%,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安排规定使用车辆。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侦查办案、应急处突、督查检查等执法执勤工作。2017年底,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联系方式: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

邮箱:ahlyj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