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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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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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
(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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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
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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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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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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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
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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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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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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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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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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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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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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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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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区检察院本级数,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5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33.8%。其中: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8.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部门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6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滁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306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7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43.3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办案业务、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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