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及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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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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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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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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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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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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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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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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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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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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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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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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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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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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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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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67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8.53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区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琅琊区区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14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执法执勤、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等。2014年,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联系方式: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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