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府检联动,共护绿水
时间:2022-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琅琊区“府检联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检察机关专业优势,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4月24日,琅琊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琅琊区河长办、琅琊区水政监察大队、三官街道办事处、南谯区河长办、南谯区水政监察大队、沙河镇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前往清流河(世纪大道至三官段)沿岸,开展清流河整治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 

    2021年间,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清流河道内(世纪大道至三官段)存在违法设置拦网渔具捕鱼影响泄洪、规模养殖鹅鸭污染水源等问题,立即向区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消除河道行洪安全、污染水源等问题。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保护清流河“清网行动”,对非法设置拦网渔具、规模养殖鹅鸭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消灭河道拦网捕鱼和规模养殖鹅鸭现象,让清流河变得河畅、水清、岸绿。 

   由于清流河(世纪大道至三官段)两岸分别隶属琅琊区与南谯区管理,为形成合力保护清流河的长效机制,两区各单位在进行“回头看”后,接着召开了“府检联动”清流河保护工作推进会,会议解读了《滁州市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的通知》。会上,琅琊区检察院通报了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并对如何长效开展保护清流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两区参会人员就“府检联动”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下一步,琅琊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动“府检联动”机制落实落地,深化“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更大保护合力,切实保障清流河行洪通畅、水清岸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